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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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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学院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和主动权,事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对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努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经学院党委研究,强化领导责任和管理职责,成立学院党委班子成员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汪再奇  阮一帆

    成 员:  陈 军  孙文沛  李海金  徐 胜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落实学院党建工作、各项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着力加强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网络、移动终端等方面涉及党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加强督导检查。

    具体分工及职责要求如下:

    学院党建、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汪再奇

    全面负责学院党建、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

    阮一帆

    协助全面负责学院党建、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

    孙文沛

    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报告会等思想政治工作

    李海金

    负责讲座、论坛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等思想政治工作

    徐 胜

    负责学生及网络媒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和主动权,事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对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努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落实学院各项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着力加强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网络、移动终端等方面涉及意识心态工作的内容加强督导检查。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经学院党委研究,强化领导责任和管理职责,成立学院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汪再奇  阮一帆

    成员:孙文沛 李海金 徐 胜 陈 军 方新英 严世雄 李蔚然    

     

    具体分工及职责要求如下:

    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汪再奇

    全面负责学院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

    阮一帆

    协助全面负责学院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

    孙文沛

    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报告会等意识形态工作

    李海金

    负责讲座、论坛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意识形态工作

    陈  军

    负责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等意识形态工作

    徐  胜

    负责学生及网络媒体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

    方新英

    负责政治理论教研部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

    李蔚然

    负责德育教研部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

    严世雄

    负责思想政治理论系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一、学术委员会成员(13人)

    主  任: 傅安洲

    副主任: 阮一帆  李海金

    委  员:(按姓氏音序排列)常荆莎  陈 军  高翔莲  黄 娟  黄少成  刘 郦  卢文忠  孙文沛  汪宗田

     书:

    二、学术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1.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学院的学术审议和咨询机构,对学院有关学科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具有决定权。

    2.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是:

    1)审议学科建设与发展战略以及教学与科研改革的重大政策与措施,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2)审议学科、专业设置、系、所、教研室设置和教学、科研计划方案;

    3)审议教学与科研成果;

    4)对申请学校教学、科研项目、出版基金的专著进行审核,并对优秀作品进行推荐;

    5)审议学院负责人认为应当提交审议的事项。

    3.学术委员会开展审议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学院的学术信誉,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服务学院发展。

    4.学术委员会组成人数为单数。委员的组成原则与要求如下:

    1)委员应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原则上由教授及各学科负责人组成;

    2)委员应能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3)委员会组成应秉承学术开放与兼容并包的思想,保持学科、专业方面的平衡和委员的代表性;

    4)委员会组成应能体现老、中、青相结合。

    5.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6.委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委员享有的权利:

    a.获得校与院建设与发展的信息;

    b.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

    c.就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d.受学术委员会或院长的委托可以在学院范围内开展调查工作。

    2)委员应履行的义务:

    a.恪尽职守,公正、公平地履行本规则第3条。

    b.委员应对其他委员在会议中发表的涉及个人、学科和单位评价的言论、对学科的学术秘密及其他秘密保密。对违反保密规定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委员资格,解除聘任。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7.学术委员会会议根据学院安排,或根据学术委员会主任、院长或1/3以上委员提议,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会议有1/2以上委员出席,可以作出表决。

    8.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15人)

    主  席: 阮一帆 

    副主席:  陈 军

    委  员: :(按姓氏音序排列)常荆莎  高翔莲  郭关玉  黄 娟  黄少成  李海金  李蔚然  卢文忠  孙文沛  汪宗田  岳  奎  朱桂莲

    秘  书:  钱 源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责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

    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立学位委员会。成员由17人组成,委员从本院或有关院系的教授、副教授、学院及系(所)党政负责人中遴选,由院务会议批准,任期3年。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

    1)审查通过申请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2)确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考试科目、门数、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考试范围,审批主考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3)做出建议免除学位申请者部分或者全部课程考试的决定;

    4)做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决定;

    5)做出建议撤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决定。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实到委员为应到委员2/3以上(含2/3),会议有效。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17人)

    主  任:孙文沛

    副主任: 高翔莲  徐 胜

    委  员: 汪再奇  阮一帆  陈 军  李海金  郭关玉  龚静源  汪宗田  李霞玲  王惠林  王明华  徐良梅  张 洁  严世雄  朱桂莲 

    秘  书: 徐 康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

    1.全面指导我院教学工作及教风、学风建设。定期进行教风学风检查。指导新进教师发展,指导开设新课程建设。

    2.制定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制定教学计划(即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报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

    4.监督教学计划的实施。

    5.负责调研论证和申报本科专业建设立项。

    6.审定专业建设规划,并督导专业规划的实施。

    7.讨论教材建设中的若干问题,包括教材的申报、教材的出版、教材的选用等。

    8.指导教学研究及促进教学内容与教学形式的改革。

    9.指导专业教学评估工作。

    10.拟定教师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同行评价、学生评价、课堂纪律等)。

    11.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教学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2.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每学期不少于5次下班听课或调研,熟悉全院教学情况。

    13.负责督导教学工作中的各个环节。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培养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一、学院研究生工作培养领导组织成员(13人)

    组  长: 陈 军

    副组长: 阮一帆  徐 胜

    成  员: 高翔莲  汪再奇  黄 娟  岳 奎  李海金  汪宗田 孙文沛  严世雄  王明华  龚静源

    秘  书: 钱 源

    二、研究生培养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1.研究生培养领导小组组成: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培养领导小组由学院有关领导、各学科点负责人、有关教授、副教授等组成,原则上每个学科点有一个代表参加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设副组长1-3人,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有关学科点负责人担任。设秘书1人,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担任。

    2.研究生培养领导小组职责:

    1)审议各专业研究生教学计划、培养方案;

    2)审议研究生入学初试和复试有关安排;

    3)研究研究生年度考核、中期筛选、评优、奖惩等问题;

    4)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硕士论文、优秀博士论文推荐名单;

    5)审议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有关安排;

    6)研究研究生培养中的其他问题,向院务委员会、院党政联席会议提交有关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建议。

    3.研究生培养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1)学院研究生培养领导小组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表意见,决定问题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

     

    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生科技工作指导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一、大学生科技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14人)

    主  任: 李海金

    副主任: 孙文沛  陈 军  徐 胜

    委  员: 阮一帆 汪再奇  龚静源  杨美华  严世雄  黄 娟  卢文忠  高翔莲  常荆莎  刘 郦

    二、大学生科技工作指导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院大学生科技工作,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促进优良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学院决定成立“大学生科技活动指导委员会。

    1.组成:

    委员会主任由分管科研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委员由学院各系负责人、教师代表、学院分团委书记、科研秘书等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团委,由分团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

    2.职责:

    1)全面指导、管理学院大学生科技工作。

    2)确定学院有关大学生科技活动的指导老师和评审活动的评委。

    3)指导、评选学生向学校等上级部门申报的科研项目和科研论文。

    4)遴选、培养创新拔尖人才,组织创新拔尖人才的申报工作。

    5)组织评审大学生课余科研项目。

    6)组织评审大学生科技论文报告会。

    7)负责指导或安排其他教师指导完成学生社会实践项目。

    8)积极组建学院科技兴趣小组。鼓励并促使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师的科研项目。

    9)策划、组织大学生科技节的活动。

    10)完成其他大学生科技工作。

    3.会议召开:

    由主任负责召集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并主持会议;主任外出时,由其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有关会议。

     

    马克思主义学院德育工作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一、德育工作委员会成员(14人)

    主  任:徐 胜

    副主任: 孙文沛  陈 军

    成  员: 高翔莲  汪再奇  阮一帆  龚静源  杨美华  严世雄  朱桂莲 胡雪黎  钱 源  徐 康

    二、德育工作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1.组成:

    学院德育工作委员会由学院副书记担任组长,由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副院长和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系相关负责人、教师代表、学院学生政工干部、院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等组成。

    2.职责:

    1)负责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德育工作。

    2)讨论学生学籍的变动与管理,并向党政联席会议提交意见。

    3)讨论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并向党政联席会议提交意见。

    4)讨论学生个人及学生集体的评优评奖。

    5)讨论违纪学生的处理与处分,并向党政联席会议提交处理处分意见。

    6)积极参与并指导学生活动。

    3.会议召开:

    德育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议题由主任或副主任提出,会议由主任主持;若主任外出时,由副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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